为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区“11·26”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安委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渝安委〔2025〕13号)及区安委办、区消安办《渝中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渝中安委〔2025〕9号)要求,结合我街高层建筑数量多、业态杂、人员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市、区两级统一部署,突出除险固安核心导向,遵循“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数字赋能”工作原则,从即日起至2026年2月中旬,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强化高层建筑安全全流程管理,彻底清理易燃可燃脚手架和非阻燃型安全网,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街行政区域内所有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含居民住宅、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均纳入排查范围,重点聚焦正在进行外墙改造、内部装修的高层建筑及前期排查存在突出隐患的高层建筑,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一)外墙改造施工现场
重点排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无证作业、违规转包、冒险作业等行为;核查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专职安全员配备及履职情况;排查是否使用淘汰禁用工艺设备和材料,特别是新装外墙保温系统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危及安全的材料;检查动火用电管理,重点整治外墙保温层作业中违规动火行为;排查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围挡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问题,核查灭火设施配置是否满足需求,可燃物、易燃易爆品管理及废弃可燃物清理是否规范。(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岗,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岗、物业服务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组织党群岗、城管执法大队、市场执法大队,各社区居委会)
(二)内部装修改造施工现场
重点整治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备案问题;排查电梯、空调等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中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核查进场材料检验检测及竣工前违规居住情况;严查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及易燃可燃填缝剂、发泡剂等物品;检查动火作业管理,重点整治未公告告知风险擅自作业、未落实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划定安全区域、未落实“六必须”措施等问题,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岗,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岗、物业服务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组织党群岗,各社区居委会)
(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
以楼栋为基本整治单元,全覆盖排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问题;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核查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可正常关闭;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是否符合规定;整治施工作业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等问题;严查作业期间擅自拆除遮挡防火分隔措施、损坏关闭自动消防设施行为;核查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值班人员熟练操作控制设备。(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物业服务岗,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组织党群岗,各社区居委会)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整治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问题;严查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情况;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行为;排查竖向管道井封堵不严等问题;严禁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督促明确业主、物业、承包租赁方等各方责任;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装修改造管理责任;核查“高楼消防码”赋码张贴、数据更新维护及扫码巡查、交接班登记等情况。(牵头单位:物业服务岗,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岗、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组织党群岗、城管执法大队、市场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居委会)
(五)用电及燃气安全管理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供配电设施防火封堵不完善、线路绝缘层受损、表箱结构不全、端子发热等隐患风险情况,以及高层建筑电缆井内弱电线缆布置杂乱且安全距离不足、堆积易燃杂物、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等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加强燃气安全整治,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内用气环境通风不良,违规使用燃气取暖,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立管及表后管道老旧破损,违规配送、使用瓶装燃气,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混用等情况,违规存储气瓶,以及酒店、民宿热水器烟道设置不规范等行为。(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配合单位:供电和燃气企业,应急管理岗、规划建设岗、物业服务岗、民政服务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居委会)
(六)前期隐患突出高层建筑
重点整治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及保温层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存在空腔等问题;落实“无管理单位、无业主委员会、无专项维修资金”“三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代管责任;严查建筑内新兴业态违规改建、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城市道路违停、违规设置泊位、占道经营、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影响消防车通行问题,清理遮挡逃生窗口的户外广告、招牌;推进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物业服务岗、城管执法大队、市场执法大队,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组织党群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居委会)
本街辖区内新建高层建筑工地参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2月12日前)
成立街道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召开全街动员部署会,明确各工作岗、社区、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排查清单、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组织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启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6年1月31日前)
采取“科室包片、社区联动、专业支撑”模式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一楼一档”“一隐患一清单”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当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每周四17时前,通过“一表通”向区消防救援局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一楼一策”排查统计表》。配合区级部门开展抽查,跟踪督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2月20日前)
全面总结排查整治成效,梳理典型经验做法与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隐患闭环整改、常态化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严防隐患反弹,持续提升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拉网式开展排查摸底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学校、养老机构、商超、酒店等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完成自查整改;针对“三无”小区,由社区牵头、业主自治组织配合开展排查。对正在外墙改造的高层建筑实行“每日巡查”,对内部装修改造的实行“随机抽查”,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二)精准化推进隐患督改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隐患清单逐项督促整改、销号闭环。全面排查需动用大修资金维修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建立清单并督促物业或业委会限期维修;由物业服务岗牵头对大修资金使用困难的,及时报区住建委协调解决;对无大修资金且业主自筹困难的,“一事一议”报区政府研究。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值守。
(三)联动化强化监管执法
联合朝天门派出所、辖区消防救援站、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局部查封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移交区级相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协助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形成监管震慑。
(四)数字化赋能安全防控
对照《重庆市渝中区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若干措施》(渝中府办〔2025〕98号)要求,配合区级部门推进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建设。重点督促辖区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及学校、医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按时完成设备接入;协助做好新建建筑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同步建设、同步接入工作。强化“高楼消防码”推广使用,督促物业单位规范扫码巡查和数据更新。
(五)全民化发动社会共治
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志愿者深入小区,通过微信群、电梯屏、公告栏等渠道推送消防安全常识。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开展“入户宣传”“现场演练”等活动,讲解用火用电安全、逃生自救技巧。加强对施工人员、物业员工的专业培训,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用好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形成共治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朝天门街道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应急、规建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各工作岗、朝天门派出所、辖区消防救援站、市场监管所、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岗,承担日常协调、调度、通报等工作,由街道应急管理岗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周会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研判风险、解决问题。完善联合执法、隐患移交、闭环管理等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工作岗、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
(三)整合资源保障。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排查整治、宣传培训、物资储备等工作需求。组建由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基层排查队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与区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争取指导和支持。
(四)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纪工委、组织党群岗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对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通报。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促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