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556R/2025-0009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朝天门街道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556R/2025-0009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朝天门街道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朝天门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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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党的建设职责。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履行经济发展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3履行民生服务职责。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4履行平安法治职责。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与其他机构的职责分工与部分派驻机构的有关职责分工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派驻机构实行区级部门与街道双重管理,人员、经费及事权以区级部门管理为主。加强街道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职责,人员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党组织关系可转入街道。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有关职责分工城管执法大队由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人任免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街道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区级部门指导。其他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力量,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运行,实行“区属街用共管”,以街道管理为主。

(二)机构设置

朝天门街道办事处为渝中区政府派驻机构,内设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5个职能科室街道下属有重庆市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天门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天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中心3个参公事业单位和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个事业单位。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909.8万元,支出总计7909.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0.9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9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0.9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9.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9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0.9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742.6万元,占34.7%;项目支出5167.2万元,占6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9.8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430.9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3.1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2.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奖补资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专项经费等目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3.1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疫情工作经费、两江四岸船舶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2.82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奖补资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专项经费等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4.9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1.7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奖补资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6.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1.9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调剂平安稳定项目到城乡社区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科普活动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50.7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镇定救临救、人生关怀、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中央属市属企业移交地方“三类人员”生活医疗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176.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计生政策性扶助奖励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1532.5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7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政策要求调剂增加平安稳定项目。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济运行检测奖励项目。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地质防治工作经费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170.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调离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4.8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调离职工和退休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493.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5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福利公益事业项目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项目经费本年支出2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福利公益事业项目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项目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少公车运行经费对公务车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维修维护等节约措施。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少公车运行经费对公务车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维修维护等节约措施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日报调研采访接待和四川省德阳市人大来渝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3.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增加社区和辖区单位会议频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民工就业和残疾人就业等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32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8项,涉及资金5937.1万元

1、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明确、合理、细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资金使用合规合法,高质高效,指标评分结果为83分,评价等级为

2、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绩效工作自开展以来,街道的绩效意识越来越强,但是绩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匹配契合度有待提高、设立目标随意性较大、绩效跟综时没有及时更新绩效目标、自评阶段佐证材料收集困难等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街道将积极配合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绩效意识,在每一个项目绩效设立时重点把控关键节点使设立指标更清晰反应工作内容,中期跟综时及时更新设立目标,绩效自评时认真梳理各项材料使绩效工作更准确反映单位工作状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俊023—639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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