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自然灾害危害,促进全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依据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各办公室、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季度、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街道消安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事故控制和火灾防治,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过程管理。
第五条 对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考核包括控制指标、重点业务工作和动态管理等三大类。对其他负有支持、保障职责的办公室只进行重点业务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考核。
第六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依据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有事法则”逐项扣分。
(一)控制指标考核(20分)
1.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明确了行业监管办公室的生产经营性火灾,考核相关行业监管办公室,未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考核属地社区,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1次扣10分。
2.居民住宅火灾事故。考核属地社区,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1次扣10分。
(二)重点业务工作考核(60分)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街道消防工作要点,由街道消安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完成重点业务工作任务。
(三)动态管理考核(20分)
根据上级开展的巡查督查和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追责问责以及火灾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况实施考核。
第七条 加分办法。
(一)承办区级及以上消防工作相关活动,1次加2分;社区消防工作得到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加2分;
(二)得到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通报表扬的加0.5分;接受区级以上检查组检查并通过的加1分。
(三)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5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等次。
各社区居委会先进等次得分不得低于95分;达标等次得分不得低于80分;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第九条 考核结果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审定,报办事处同意后予以通报。社区居委会考核结果纳入街道社区及社区工作者季度、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统计数据自上年12月21日起至当年12月20日止。当年12月21日至31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纳入当年考核。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街道消安办负责解释。
附件:1.菜园坝街道消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办公室)
2.菜园坝街道消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社区居委会)
附件1:
菜园坝街道消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办公室)
序号 |
考核 项目 |
具体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控制指标考核 |
生产经营性火灾 |
20分 |
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2 |
重点业务考核 |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
20分 |
根据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按照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将本办公室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
日常检查开展情况 |
20分 |
按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安排,未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缺1次扣3分,扣完为止。 | ||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
20分 |
根据上级各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及街道消安委制定的专项工作任务分解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落实的工作任务,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 ||
3 |
动态管理考核 |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
20分 |
根据上级开展的巡查督查和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追责问责进行考核。 |
火灾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况,情况漏报1次扣3分,迟报1次扣1.5分,质量不高扣1.5分。 | ||||
4 |
加分项 |
承办重要活动 |
最高5 分 |
承办区级及以上消防工作相关活动,1次加2分;对口下段社区消防工作得到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加2分 |
上级通报表扬 |
得到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通报表扬的加0.5分;接受区级以上检查组检查并通过的加1分 |
附件2:
菜园坝街道消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社区居委会)
序号 |
考核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控制指标考核 |
生产经营性火灾 |
20分 |
未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考核属地社区,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居民住宅 火灾 |
居民住宅火灾事故,考核属地社区,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
2 |
重点业务考核 |
健全组织 机构 |
15分 |
1.未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扣3分;2.未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及职责,扣3分;3.未建立消防安全志愿队伍,扣3分;4.未建立微型消防站,扣3分;5.未建立消防工作室,扣3分。 |
更新完善 工作台账 |
15分 |
1.社区未建立辖区单位场所登记册、网格管理组织机构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移交、反馈记录、消防宣传教育记录等六类工作台账的,缺1类扣1分;2.每个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队员不得少于8人,少1人扣1分;3.愿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记录、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开展消防宣传记录的,以上记录每少1项扣0.3分,无相应照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的不得分;4.未落实“一对一帮扶”工作扣2分,未入户宣传排查隐患的每次每户扣0.1分。 | ||
日常检查 |
15分 |
1.台账与检查记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扣5分,每个社会单位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少1个扣1分,九小场所每月至少检查30家,少1家扣0.2分;2.社区网格员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网格员每周至少1次消防安全检查,少1次扣1分;3.随机抽查一个社会单位或九小场所,“三统一”、消防隐患、员工“一懂三会”,一项不合格扣3分。 | ||
宣传教育 |
15分 |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少1次扣2分;2.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和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少1次扣2分;3.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少1次扣1分;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少1次扣2分。 | ||
3 |
动态管理考核 |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
20分 |
根据上级开展的巡查督查和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追责问责进行考核。 |
火灾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况,情况漏报1次扣3分,迟报1次扣1.5分,质量不高扣1.5分。 | ||||
4 |
加分项 |
承办重要 活动 |
最高 5 分 |
承办区级及以上消防工作相关活动,1次加2分;社区消防工作得到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加2分 |
上级通报 表扬 |
得到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通报表扬的加0.5分;接受区级以上检查组检查并通过的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