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菜园坝街道办事处为渝中区政府派驻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10个职能科室和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菜园坝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等6个事业单位。
菜园坝街道办事处现有行政编制22名、司法编制4名、参工编制33名、事业编制27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街道现有在职干部70人,其中机关干部47名、事业编制干部2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2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1.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31.4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2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855.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2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7.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5.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52万元,其他支出111.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31.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42.8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3.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3.36万元,比2023年减少95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58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干部、事业编制干部人数增加,且公务员规范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该笔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80.78万元,比2023年减少96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23年一次性追加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859.56万元、重庆站片区规划研究经费56.10万元、2023年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经费49.62万元等。按照区财政局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压减,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平安稳定和城市管理工作。
菜园坝街道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11.12万元,比2023年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发放居家养老补贴、养老服务设施补助及监管费、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金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3年比较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比较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3年比较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比较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6.10万元,比上年增加23.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干部、事业编制干部人数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0.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波联系方式:6386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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