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具有渝中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06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调查核实—>街道审核—>审核后公示—>民政局审批—>发放特困证和特困金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渝中区交通街115号)
七、联系方式
023-6389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