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渝中区户籍,或非渝中区户籍但因工作需要居住在渝中区且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困难家庭或成员;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突发重病医疗、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经过各类帮扶或自救后,导致基本生活仍陷入困境的。
三、申请材料
1.家庭或个人申请书一份;
2.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3.居民身份证、户籍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当地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具有家庭(个人)困难状况真实依据,以及遭遇困难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要件(原件)。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救助标准
按申办程序,根据遭遇的不同困难情形,在政策规定范围,实施小额或大额临时救助。
五、办理时间、地点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渝中区交通街115号)
六、联系方式
023-6389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