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坪街道司法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法律法规。在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站稳人民立场,探索形成“十化”工作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矛盾不激化、不外溢、就地就快解决,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融入社会,社矫安帮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有效维护了辖区大局平安稳定。其经验做法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以“制”为先,织细织密工作网
大坪街道司法所作为“小所大区”,辖区地域广、人员密、部队院校多,矫正对象多。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化的非监禁刑社会管理工作。为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越界、不违规,工作中建立了“一排二访三制”工作机制。即:“一排”做到情况清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研判,集中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和反常现象,家庭和社会关系是否融洽,是否存在社会不稳定风险,对可能影响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管控措施。“二访”做到防患未然。采取个别随访和家庭走访相结合,逐人见面谈话,走访其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全面核实了解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个别谈话教育等方式,帮助矫正对象摒弃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劝导遵纪守法,促使重新回归社会。“三制”做到联动监管。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针对社区矫正复杂情况,几方共商共议,消除化解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将各类矛盾隐患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法律顾问联动机制。定期邀请社区律师召开专题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不断提高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及在矫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格局。完善矫正帮教联动机制。加强与矫正帮教对象家庭、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力量配合协作,各负其责、不等不靠,做到无缝对接、管控到位。
二、以“法”为本,夯实监管牢基础
在监管工作中,摸索形成“十化”矫正工作法。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明晰与完整的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工作档案。二是矫正方案个性化。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个性化的制定矫正监管工作方案。三是矫正学习常态化。每月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道德教育、时事教育、法治教育等各类学习。四是分类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坚持做到一日一签到、半月一研判、一月一报到、一月一学习、一月一劳动、一月一考核。五是公益劳动特色化。按照“符合实情、便于管理、积极参加”的原则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六是帮困解难人性化。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每月上门走访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生活困难人员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审前调查深入化。接受委托审前调查,对调查对象居住地家庭情况、是否适宜社区矫正摸实摸细,严谨细致地开展调查工作。八是考核奖惩公开化。严格按照奖惩规定,对其公平、公开、公正定期考核,对违纪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处理,充分调动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参与性与积极性。九是审核监管严格化。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前,司法所都会与社区户籍进行法律文书及相关信息核对,排除衔接上的脱节问题,对矫正对象24小时实行手机监控定位,实现了与市、区的网上定位无缝衔接。十是多方力量合作化。统筹各方力量,与法院、检察院、派出所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共同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大家分工协作,贯穿矫正工作始终。
三、以“宣”为要,营造矫正新氛围
为加强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法》实施后,街道通过制作宣传栏、网格入户发放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品、发放法治图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及重庆市社区矫正1+3文件,一方面及时向矫正对象宣传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法规,让其遵规守纪。另一方面也向辖区居民深入宣传社区矫正法的目的及意义。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构建和谐社会提倡的“人文关怀”。同时还加强与辖区社会单位共建合作,鼓励社会单位、民营企业每年提供一定岗位用于安置有就业意向的矫正对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了全社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氛围,让矫正对象更好的接受监管,顺利解矫。
下一步,大坪街道将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如既往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继续落实好“一排二访三帮扶”、“十化”工作法,加强矫正工作标准化、智慧化、规范化、创新化建设,努力提高矫正工作水平,深入摸排掌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深化践行“枫桥经验”,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基层司法工作的信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助力大坪街道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精细化水平,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