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的党员队伍建设、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居住在本街道的人才做好统计、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核查和兑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全方位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和项目;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稅等工作。
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和原则,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街道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和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工作;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管理工作;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的公共安全工作;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走访、联系人大代表,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提供服务,掌握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做好活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决算编制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343.03万元,支出总计3,343.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8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二是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4.8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二是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3.0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4.8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去世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二是新增两个社区,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增加,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71.65万元,占41.03%;项目支出1,971.38万元,占58.9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3.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8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二是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三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83万元,增长22.4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算收入3,11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00万元,而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三是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四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08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追加530.07万元,二是因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276.89万元,三是追加1-3季度的绩效考核91.18万元,四是因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16.23万元,五是因增人增资追加14.7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83万元,增长22.4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算支出3,11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00万元,而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增加,三是新增两个社区,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增加,四是退休人员去世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08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预算支出增加530.07万元,二是因新增两个社区,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增加276.89万元,三是支付1-3季度的绩效考核91.18万元,四是因退休人员去世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16.23万元,五是因增人增资预算支出增加14.7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14万元,占3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41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1-3季度的绩效考核,人大、政协、党建等工作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283.92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56万元,增长28.84%,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以前年度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6.6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科普工作经费、社区科普活动室管理经费、社区科普大学管理教学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6.04万元,占2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62万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新增两个社区追加预算经费,残联、退役军人安置、拥军优属等工作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70.63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7)节能环保支出1.37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以前年度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773.68万元,占2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88万元,增长97.47%,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社区环卫经费、绿化维护经费、餐饮船舶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陆续调整为追加预算。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经费以前年度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8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微型消防站人员补贴以前年度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不在年初预算体现,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追减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住房补贴。公用经费18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街道更换办公地点,劳务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00万元,下降10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街道2018年有永嘉路、嘉博路社区组织用房及养老服务站装修工程项目,收支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而2019年度无建设项目,所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38.6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置公务车1辆,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置公务车1辆,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及燃料费有所增加。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街道更换办公地点,劳务费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23.68%,主要原因是人大、政协等工作经费以前年度均由区级部门直接拨款到街道的代管资金账户,年中调整为追加预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有所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27.5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工作安排,2019年街道组织人员参加了社工培训、招商培训、城乡社区就业治理创新培训等培训会,培训费较上年决算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街道新办公场所和新增加两个社区采购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空调、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28个,涉及资金3,118.2万元。年终对31个项目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43.03万元。
(二)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年终街道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化龙桥街道2019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4.5。根据《重庆市渝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本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优 。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方面。2019年度化龙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各级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建设化龙桥“重庆国际商务区、国际社区”总体定位,立足街道职能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完成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和经济指标任务。其中化龙桥街道全年4家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24106万元,同比增长3.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亿元,新增内资企业280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辖区经济平稳发展。
二是城市管理方面。化龙桥街道以全域旅游服务为导向,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严格落实马路办公为目标,围绕市政府提出的“百里两江四岸打造”主题,不断改善辖区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2019年化龙桥街道完成区违整办下达目标,消除在建违法建筑12件,整治存量违法建筑854㎡;多次全面开展辖区环境卫生“大扫除”整治和老旧社区环境微整治活动;通过有效推广垃圾分类,辖区居民参与人数逐渐增多,促进了资源的回收利用。同时,在星级和谐社区考核中,红岩村、李子坝考核为一等奖,工作站、嘉博路考核为二等奖,永嘉路考核为三等奖,进一步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三是安全稳定方面。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渝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多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节前隐患排查,平均一周两次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街道河长、社区河长全年累计巡河近200次,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地质灾害,进行不定期的集中法制宣传,辖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定期回访率100%,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6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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