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的主要职能是: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7.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四板块”线上线下统筹、协调、流转、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承担街道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和行政后勤管理保障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志愿服务、人事、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日常事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日常工作。负责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长效治理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政策宣传落地,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负责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武装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在司法局指导下,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辖区执法机构,统一行使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人大街道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街道本级内设5个科室。在职23人,离退休人员9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9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92.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3.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1.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8.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23.4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92.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3.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8.34万元,比2024年减少1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04万元,比2024年减少29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434.30万元,比2024年增加274.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5年安保工作经费、拆违工作经费等。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及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提升。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1.20万元,比2024年减少1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情况填报;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约的公务车使用原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需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8.61万元,比上年减少150.6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其次是二级单位开始单独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参公单位)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7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0.7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4.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亚 联系方式:023-6881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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