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一方户籍在本辖区,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辖区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夫妻共同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登记一孩、二孩、三孩;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育子女不合并计算登记孩次。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二)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需带之前出生子女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办法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2.夫妻双方现居住地满30天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四)办理流程
1.夫妻二人或其中一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在现场填写登记表,再由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只要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五)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可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
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沧白路社区-02363740298
邹容路社区-02363740341
临江门社区-02363035913
较场口社区-02363737780
大井巷社区-02363615401
民生路社区-02363900362
自力巷社区-02363615371
罗汉寺社区-02363735089
莲花池社区-02363705715
办理时间: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进程
证件齐全当场办结。
(九)结果-查询
现场或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