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编号:渝(渝中)城罚决字[2024]959号
处罚对象:李洋
处罚事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未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时间:2024年8月13日
处罚部门: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路口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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