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渝中)城罚决字[2024]959号

来源: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8-22 16:39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处罚编号:渝(渝中)城罚决字[2024]959

处罚对象:李洋

处罚事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未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时间:2024813

处罚部门: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路口大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