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580A/2024-00185 发布机构 渝中区两路口街道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体裁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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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两路口街道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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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三峡城镇移民困难补助申报指南(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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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

救助依据

申报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安置的签订搬迁安置销号合同、生活困难、现户口在渝中区的淹没农转非移民、城镇迁建新址占地移民、城镇淹没搬迁居民移民和淹没企业失业职工移民。

400元/年/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2008〕23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2008〕84 号)和《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渝中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实施细则(试行)》

一、所需材料

申请人持三峡移民搬迁安置销号合同或移民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开户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重庆市渝中区三峡水库城镇移民困难补助申报表》。

二、核实、公示

由移民所在地居委会干部(2 人以上)入户调查核实后,将调查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5 个工作日,每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等进行逐户逐人复核审查,并将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5 个工作日,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汇总上报区移民办。

三、提交资料

1、公示;2、公示相片;3、每户每人申报表;4、统计表;5、汇总表。新增困难移民需上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移民安置审批表、销号合同、银行卡复印件、困难证明等材料。申报表、统计表、汇总表需提交电子表格

023-633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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