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572F/2023-0000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南纪门街道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3-01-0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防灾减灾 发文字号 南街办〔2022〕64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572F/2023-0000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南纪门街道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3-01-04
体裁分类 防灾减灾
发文字号 南街办〔2022〕64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纪门地区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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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社会单位、街道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

现将《南纪门地区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

20221230

(此件公开发布)


南纪门地区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确保辖区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厉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烟花燃放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纪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南纪门派出所、望龙门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南纪门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落实区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科室、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各项措施,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1. 党政办:负责做好街道办公场所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做好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2. 党建办:负责统筹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媒体和“两微一端”开展工作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经发办:负责做好辖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对口禁放宣传;负责做好辖区电、气、通信等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四)民社办:负责做好辖区养老机构等重点部位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对口禁放宣传;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负责开展辖区景区、文物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春节期间热门景点、文物建筑的安全巡查守护工作。

(五)平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公安派出所、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综合协调开展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等工作,做好巡防队员管理工作,加强春节期间的巡逻值守。配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规建办:负责对辖区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的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对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逐项检测、维护、清理,特别要加强对社区居民楼、物业小区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掏,切实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督促物业单位加强对可燃物的清理。

(七)社保所:负责在办事大厅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八)执法大队:按照网格化工作安排,加强机动力量部署,抓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管控,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等工作;配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步骤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12月30日前)。制定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采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海报、巡逻喊话等形式,通过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落实禁放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宾馆酒店的要求,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全覆盖立体式宣传,2023年1月15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街道领导、各科室、各社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除可燃物,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配合相关部门严查严打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四阶段:重点管控(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各科室、各社区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劝阻辖区内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从劝阻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确保辖区烟花爆竹管理禁得住、不失控。期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22年2月5日后)。各科室、各社区认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本科室近年来“禁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要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短信、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重点关注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地下通道、在建项目工地、施工围墙、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

(四)强化排查,筑牢防线。要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风貌区”、宾(旅)馆、饭店等行业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排查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民用液化气门市、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对在建区域、危房区域、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开展可燃物的清理。

(五)严格管控,强化应急准备。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强化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围绕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高峰时段,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专人管控、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六)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严格实行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各科室、各社区要加强与街道禁燃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渠道,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社区工作总结和图片资料于2023年2月5日前报街道禁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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