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街道的主要职能是: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7、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内设 10 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6个二级单位: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街道共有工作人员7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编制20人、事业编制2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3 年度预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567.06万元,支出总计6567.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0.50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三期)等工程完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56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0.50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三期)等工程完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7.0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56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0.50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三期)等工程完工。其中:基本支出2097.41万元,占31.94%;项目支出4469.65万元,占68.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67.0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0.50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三期)等工程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03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二期)、老旧小区基础配套项目(三期)等工程完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05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人生关怀、2022 年度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等专项经费。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03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与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于2023年结束,老旧住宅物业“保底扶持+评价奖励”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05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人生关怀、2022年度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等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2.20万元,占4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26万元,增长 15.01%,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 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南纪门街道报废更新配置应急保障用车经费、第一批次文明劝导员工作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422.76万元,占6.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1.98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追减平安志愿者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077.99万元,占 1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25万元,增长242.50%,主要原因是追加游毅均等2名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养老关怀、节日关怀、临时救助等对象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819.25万元,占12.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67万元,增长537.15%,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 1044.07万元,占 15.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38.25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下半年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2023上半年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四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奖励、2023年三季度及四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奖励。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地质防治工作经费:群防群测工作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272.65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52.65万元,增长127.21%,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46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08.39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在职职工社保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50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4万元,增长38.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更换公务用车1辆,为加强街道数字化建设,对街道会议室及办公区域进行提升改造,2022年封控产生劳务费、酒店租赁费等费用于2023年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98.17%,主要原因是发放了2022 年社区食堂运营补助6万元。本年支出 1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98.17%,主要原因是发放了2022年社区食堂运营补助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万元,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购买街道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8万元,增长395.28%,主要原因是街道新购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街道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购买街道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购买街道应急保障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任务、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0万元,下降58.51%,主要原因是街道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8万元,增长68.60%,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维修保养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际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 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18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开展会议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发生额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140.84万元,增长38.83%,主要原因是2023 年度更换公务用车1 辆,为加强街道数字化建设,对街道会议室及办公区域进行提升改造,2022年封控产生劳务费、酒店租赁费等费用于2023年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2.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4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部门整体和8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4项,涉及资金4469.76万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100分,其中:产出类指标权重57分,效益类指标权重2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权重15分。街道自评得分97.3分,总权重为 100分,其中:产出类指标权重57分(爱心超市建设≥2家,权重9分;拆除违章、破损以及有安全隐患广告牌≥100块,权重7 分;开展廉政教育培训、讲座≥5次,权重7分;走访、帮扶安置帮教人员数量≥240人,权重9 分;城市综合管理年度考核排名达标,权重15分;街道网格工作年度考核排名达标,权重10分)。效益类指标权重28分(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100%,权重10分;市场主体培育任务完成率≥100%,权重10分;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9大件收集点)≥7套,权重8分)。满意度指标权重15分(居民满意度达标,权重15分)。
“党建工作”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其中:产出类指标权重50分(妇联、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次数≥11次,权重10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次数=4次,权重20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次数≥600次,权重20分),效益类指标权重40分(各社区走访居民入户率≥80%,权重20分;开展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次数≥4次,权重20分)
“公共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9.41分,其中:产出类指标50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人,权重20分;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0800人,权重9.41分;开展纾困政策宣传活动次数≥4次,权重20分;低保入户走访人数≥3000人次,权重20分;惠残政策科普率100%,权重20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1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