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的主要职能: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7.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南纪门街道办事处为渝中区政府派驻机构,内设5个办公室,分别是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南纪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纪门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纪门大队、南纪门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南纪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南纪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时有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南纪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纪门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纪门大队、南纪门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南纪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南纪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共7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9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7.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66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5.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5.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9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7.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87万元,其他支出21.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7.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88.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7.74万元,比2025年减少66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68万元,比2025年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社保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58.06万元,比2025年减少6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南纪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党建、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城市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3万元,比2025年减少25.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未追加解放西路66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区食堂建设运营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1.2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工作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9.01万元,比上年减少7.9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人员调出及退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8.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连喜,联系方式:023-63715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