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抽查比例,数量)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类别 |
检查 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检查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临街商场、门店(抽查比例2%,3家) |
每月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5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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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检查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
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比例10%,2家) |
7月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3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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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使用燃气的单位用户的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
使用燃气的单位用户(抽查比例1%,2家) |
8月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是 牵头部门:南纪门街道 配合部门:重庆燃气渝中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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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检查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抽查比例50%,1家) |
9月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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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未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检查 |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一条 |
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比例10%,2家) |
10月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是 牵头部门:南纪门街道 配合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 |
注:1、检查类别包含“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线索核查、即时检查等;
2、若本年度无检查计划,清单内填写“本年度无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