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来源:南纪门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4-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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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南纪门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

二、岗位及数量

1.岗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

2.数量及工作内容:1名,主要从事就业创业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重庆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擅于做群众工作。

4.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创新能力。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429—2025430日(9:00-12:0014:00-18:00)。

2.地点:渝中区南纪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3-63657773

3.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依据,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南纪门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审核及面试

由南纪门街道社保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南纪门街道社保所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三)考察

由应聘人员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南纪门街道社保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由南纪门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聘用与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纪门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330/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岗位补贴,单位缴纳五险

五、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南纪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纪门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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