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的党员队伍建设、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居住在本街道的人才做好统计、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核查和兑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全方位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和项目;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
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受城市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属、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突发事件处量要求和原则,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有关职责分工。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税务所等实行区级部门与街道双重管理,人员、经费及事权以区级部门管理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干部任免、工作考核等须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区域性质的派驻机构,由驻地街道履行双重管理职责,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区域内各街道党工委。城管执法大队、司法所由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人任免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街道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区级部门指导。按规定不纳入双重管理范畴的派驻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制度,主动为街道工作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七星岗街道办事处内设5个科室,包括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设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七星岗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星岗大队、七星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星岗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七星岗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七星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436.73万元,支出总计7436.7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42.33万元,下降19.0%,其中,基本支出1901.22万元,较上年减少61.65万元,减少3.14%,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7人,公招3人,调入1人,净减少4人,退休人员调减相应月份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收、支5535.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80.68万元,减少23.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1085.58万元,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605.59万元,人生关怀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减少41.95万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租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城镇临救、定救等增加155.62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43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6.7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436.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42.33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年退休人员7名,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1.65万元。项目支出中,疫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1085.58万元,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605.59万元,人生关怀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减少41.95万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租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城镇临救、定救等增加155.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01.22万元,占25.57%;项目支出5535.51万元,占74.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36.7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742.33万元,下降1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7人,公招3人,调入1人,净减少4人,退休人员调减相应月份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68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1085.58万元,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605.59万元,人生关怀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减少41.95万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租金、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城镇临救、定救等增加155.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4.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52.6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年退休人员7名,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1.65万元。项目支出中,疫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1085.58万元,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605.59万元,人生关怀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减少41.95万元,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城镇临救、定救等增加145.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3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观音岩片区、新德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新德村片区、华一坡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增加985.62万元,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264.66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185.7万元,央属、市属企业移交地方“三类人员”生活医疗补助奖金、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增加77.14万元、城镇定救、临救、人生关怀增加234.1万元,2023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83.9万元,平安志愿者经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区属老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养老扶持增加94.1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4.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52.6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年退休人员7名,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1.65万元。项目支出中,疫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1085.58万元,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605.59万元,人生关怀较上年减少103.18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减少41.95万元,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城镇临救、定救等增加145.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3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观音岩片区、新德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新德村片区、华一坡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增加985.62万元,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264.66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185.7万元,央属、市属企业移交地方“三类人员”生活医疗补助奖金、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增加77.14万元、城镇定救、临救、人生关怀增加234.1万元,2023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83.9万元,平安志愿者经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区属老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养老扶持增加94.1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0.28万元,占3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11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全国文明城区专项工作经费增加237.24万元,基层党建工作增加40.94万元,2023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83.9万元、全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留经费增加17.99万元,平安志愿者经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代表履职经费、2024年度代表补选工作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流浪犬只收容处置管理等增加145.0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86.23万元,占5.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增加7.34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34.05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740.7%,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增加3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84.08万元,占3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85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胡治齐死亡抚恤金增加27.58万元,城镇定救、临救增加191.36万元,人生关怀增加25.12万元,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增加58.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区属老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养老扶持资金、下达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养老服务站维修改造)、中央属、市属企业移交地方“三类人员”生活医疗补助奖金等增加73.2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54.22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工资,相应的医疗保险费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110.68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8)城乡社区支出758.32万元,占1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54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增加185.7万元、绿地维护21.45万元,拆违工作经费3.39万元。
(9)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绿地维护21.45万元调整到城乡社区支出列支。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地质防治工作经费增加2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098.81万元,占14.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83万元,增长277.0%,主要原因新德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增加507.99万元,华一坡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增加358.14万元,华一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减少57.3万元。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52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资金增加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7.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4.18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人员7名,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354.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4万元,增长0.7%。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社区办公用房租金)10.35万元。
本年支出9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社区办公用房租金)10.3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年初增加1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7.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50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4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17.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油费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17.99万元,新车购置在12月底,同时报废1辆公务用车,报废手续在次年年初完成,本年实际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车均维护费2.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20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7名职工退休,相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平板、打印机及空调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4项,涉及资金7455.60万元。
(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渝中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单位)2023年社区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绩效目标为:保障辖区8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开展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46351元,执行数为11246351元。经过对本单位决策、过程、产业、效益、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七星岗街道2023年社区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9.30分,评定等级为“中”。
附后: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两个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丽023-6370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