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59号)。
二、办理条件及适用范围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辖区,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辖区但一方居住在本辖区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含再婚夫妻)。
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三、申办材料
网上登记凭登记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登记机构不需要提交证件材料。
现场登记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材料用于登记机构现场双向审核比对信息使用,不再收取证件复印件。
四、办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五、办理方式及流程
采取“线上”网络登记和“线下”现场登记两种方式。
(一)线上网络登记
1.登记对象登录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渝快办”(以下简称“渝快办”)。网址:https://zwykb.cq.gov.cn/。
2.实名注册“渝快办”账户并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
3.选择登记地个人服务“生育服务证登记”事项在线办理。
4.按要求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单内容并承诺提交。
5.工作人员通过办证系统对登记信息按照审核比对规则进行审核比对,情况属实,直接办结并短信通知。情况不属实告知审核比对未通过不能办理或到登记机构现场核实办理。
6.登记对象可登录“渝快办”查询下载生育服务证登记结果回执或到线下登记机构打印纸质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作为生育登记电子证件办理结果,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效力。可登录“渝快办”或到登记机构查验真伪。
(二)线下现场登记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到登记机构现场填写重庆市生育(再生育)服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并承诺签字。委托代办的,出具委托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填写委托代办项目并签字。
2.工作人员将《登记表》内容及时录入办证系统并按审核比对规则进行审核比对,情况属实及时办理。情况不属实告知审核比对未通过不能办理及其原因。
3.视其需要可打印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或纸质生育服务证。
六、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七、结果查询及送达
登记对象可登录“渝快办”查询下载生育服务证登记结果回执或到线下登记机构打印纸质生育服务证。
八、咨询方式
上清寺街道卫健办:023-63863096
曾家岩社区居委会:023-63848872
学田湾社区居委会:023-63607188
春森路社区居委会:023-63844809
美专校社区居委会:023-63637325
嘉西村社区居委会:023-68804642
桂花园社区居委会:023-63612411
新都巷社区居委会:023-63828582
九、监督投诉渠道
023-63863096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曾家岩社区(渝中区中山四路1号渝中大厦7楼)
学田湾社区(渝中区学田湾正街4号)
春森路社区(渝中区学田湾正街73号)
美专校社区(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
嘉西村社区(渝中区四新路9号甲单元1楼)
桂花园社区(渝中区团结新村12号)
新都巷社区(渝中区桂花园29号)
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