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刘辉敏(362233****0512):
你请求确认被申请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的回复文件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6月7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需要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6月17日向你作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渝中府复〔2024〕127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同日使用EMS向你邮寄送达,因被你拒收,于2024年6月22日退回本机关。因本机关多次给你打电话沟通补正事宜,你均未接听电话,本机关于2024年6月24日再次使用EMS向你邮寄送达《补正通知书》,因你再次拒收,于2024年6月28日退回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渝中府复〔2024〕127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4楼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电话:023-63765355)领取,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同时,请你知悉《补正通知书》后,于10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渝中府复〔2024〕127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