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促进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政策问答

来源:区产业发展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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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扶持政策》发布后,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1:实行年度申报认定制,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每年会发布政策兑现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申报主体需基于上年度经营情况提交材料,经部门审核认定后兑现资金。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问2:若办公职场非自有产权,为租赁的情况,能否申报相关扶持政策?

答2:能申报。办公职场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办公职场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

问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如何认定?

3:原则上采用纳税申报表格数据予以认定

问4:申报“鼓励项目新建”条款,注册资金本金(或出资额)是否需要实缴到位?

4:需要实缴到位,并提供实缴到位佐证材料。未实缴部分,不予兑现。例如,新引进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但当年首次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实缴到位800万元,则当次申报扶持资金为800万元*2‰=1.6万元。

问5:扶持资金通过什么方式领取?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5:扶持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原则上在申报资料提交三个月内审核通过后到账。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促进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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