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扶持政策》发布后,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答1:实行年度申报认定制,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每年会发布政策兑现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申报主体需基于上年度经营情况提交材料,经部门审核认定后兑现资金。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问2:若办公职场非自有产权,为租赁的情况,能否申报相关扶持政策?
答2:能申报。办公职场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办公职场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
问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如何认定?
答3:原则上采用纳税申报表格数据予以认定。
问4:申报“鼓励项目新建”条款,注册资金本金(或出资额)是否需要实缴到位?
答4:需要实缴到位,并提供实缴到位佐证材料。未实缴部分,不予兑现。例如,新引进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但当年首次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实缴到位800万元,则当次申报扶持资金为800万元*2‰=1.6万元。
问5:扶持资金通过什么方式领取?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5:扶持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原则上在申报资料提交三个月内审核通过后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