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有示范带动的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对租作自用的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转租分租、改变用途、空置房等),前三年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给予房租补贴。
对自行装修自营场地的,一次性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给予装修及办公设备补贴。
对购买自营场地的,一次性按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含装修及办公设备补贴)给予购买补贴。
以上各项补贴面积高限均不超过2000平方米;采用事后补贴方式。已享受区里“一企一策”等办公场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文件依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