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力度,落实对创建达标企业的联合激励政策。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监管,切实帮助企业消除劳动纠纷隐患。探索建立劳动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和早期化解机制,加强劳动纠纷柔性化和就近、简易化解,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试行劳动仲裁派出庭,在矛盾多发企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仲裁工作,推动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提高争议处理效率。积极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年服务新注册企业100户,培育AAA级和谐企业10家,培育金牌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
2、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推动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就业事项即办即结,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不超过1个工作日。加大企业稳岗留工支持力度,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落实一次性留工补贴、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困难员工。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6号 《渝中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