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项目集约审批、避免多头管理,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由区发改委开展评审后统一批复。
2、强化区级投资项目专业化、精准化推进,原则上部门、管委会、街道及事业单位只负责项目策划、部分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编制及维修维护(含老旧小区整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实施区内重点项目。
3、强化项目责任落实,原则上区级投资项目按区政府领导职责分工确定项目责任领导,项目实施单位主动抓好推进落实,相关部门、管委会、街道协助解决推进中的难点、卡点问题。
【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20〕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