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户籍地在渝中区的高龄或失能低保老人;
2.服务内容:①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00元,其中居住在渝中区的每月额外发放6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②年满80周岁的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00元;
3.办理时限:30天内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申请书;②本人身份证、户籍;③低保证;④残疾证;⑤医院证明
5.办理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申请,由街道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并签署意见,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6.办理单位:区民政局;户籍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