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同意授权的社区居委会)是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应约请电梯制造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对在用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提出整治申请。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5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