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应当自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领取奖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奖金时,举报人应提供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军官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经验证无误后签字领取。
【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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