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联防联动、预警应急机制,采取环保座谈、环保约谈、项目限批、远程监控等手段,建立1个道路尾气抽检点,增设佛图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将蓝天行动与文明城区巩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抓好街道环保机构、人员、硬件、制度、台账、责任“六落实”,着力推动街道环境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将160余个污染源划入街道进行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街道基础保障,为全区11个街道配齐环保执法车辆,实现了11个街道环境管理能力达标建设“全覆盖”。
【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19〕39号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