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继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优化提升燃气和电能资源配置。
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施产业准入控制工程;实施产业能级提升工程。
三、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优化提升交通运输结构;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控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快汽车客货运场站搬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强拆迁工程扬尘控制;加强堆场扬尘和裸露土地管理。
五、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生活源臭气污染控制;严控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六、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物治理。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建立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数据库;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七、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快VOCs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督查督办;推进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化能力建设。
八、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完善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大气环境科研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
九、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加强普法教育;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19〕39号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