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标准执行:
1.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人户20平方米/人、2人户及以上15平方米/人,补贴人数以申请人数为准,每个家庭补贴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2.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23元。
3.补贴系数为1
(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标准执行:
1. 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人户20平方米/人、2人户及以上15平方米/人,补贴人数以申请人数为准,每个家庭补贴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2.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23元。
3.补贴系数为0.8
(三)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
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家庭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人数×补贴系数。
补贴发放总金额不超过家庭租赁房屋租金总额。
【文件依据】渝建发〔2021〕1号、渝中住建〔2021〕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