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是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落实落地的支撑系统,以及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舆情等任务、事件、事项高效处置的主阵地。主要职责是:
1.承接市级应用,建设本级特色应用,推动城市治理和运行领域迭代集成;
2.支撑上传下达、监测预警、快速响应、行政问效,实现平时保障城市高效运行、紧急突发事件高效协同处置;
3.完成市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下达的业务事项数字化任务,推动本级业务事项、事件梳理和数字化;
4.统筹本级业务部门应用集成和业务贯通;
5.统筹本级业务部门按权责完成任务事件闭环处置;
6.指导基层治理中心建设。
7.承担城市运行和治理方面的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等督查事务性工作,协助对区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督办。
8.参与区委区政府相关政务值班工作,具体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区长公开电话的接办交办工作。
9.承担区党政信息中心的党政信息化、电子政务外网和网络办公平台建设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10.负责受理、交办、督办企业群众反映事项。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现设有综合科、运行调度科、督查考核科、技术支持科、基层指导科和电子信息科。现有事业编制18人,聘用人员8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221.02万元,2024年支出1225.78万元。2024年年初结转结余4.76万元, 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0元,本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故无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收入1221.02万元,2024年支出1225.78万元。本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故无增减变化情况。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21.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21.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0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25.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25.7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03万元,占93.25%;社会保障和就业46.81万元,占3.82%;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20.99万元,占1.7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221.02万元,2024年支出1225.7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5.7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21.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25.7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03万元,占9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2)社会保障和就业46.81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3)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占1.2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4)住房保障支出20.99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8.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32.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3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宜昌市委、常州市城运中心等单位接待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与2023年度相比,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6.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打印机、复印纸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单位自评情况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19.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运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购房补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赵智慧 023-63763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