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地方党史大事资料的日常征集、记载等工作,组织编纂《渝中党史大事记》;负责征集、整理、编纂中共地方党史专题资料;负责编纂党史宣传书刊、撰写《渝中党史研究志》;负责党的文献资料的征集编研;协助文物部门做好革命遗址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革命遗址场馆建设;协助开展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活动;开展地方党史研究成果(党史题材作品)出版物的鉴定和审查。负责组织编纂《重庆市渝中区志》《渝中年鉴》《渝中大事记》等;负责编写区情资料和区情教育丛书;负责对区域内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部门志、专业志和单位志等)进行编纂指导、审查验收;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负责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区情咨询服务,承担修志人员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渝中区委党史研究室现设有综合科、党史科、地方志科,共3个科室,现有参公事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8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35万元,上年结转34.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8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6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0.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64万元,比2022年增加9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8万元,比2022年增加3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部分项目经费结转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9.66万元,比2022年增加5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相关经费未按期支出,项目延续不变,主要用于开展党史研究专项、渝中年鉴、渝中大事及地方志专项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3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项目支出涉及的功能科目(项级):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传宝 联系方式:023-6376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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