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全区的落实,负责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2.承担区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负责区委公文处理,协助区委主要领导负责重要讲话、重要会议报告等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
3.负责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和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专题会、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区委及区委主要领导公务接待工作以及区委领导公务活动。
5.按照区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重要活动和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6.负责区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审查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区委规范性文件解释、清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党务公开工作。
7.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编辑、上报全区各类工作信息,服务区委决策,负责全区信息工作的指导。
8.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档案工作。
9.统一领导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机要保密局,参与区委日常政务值班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和市委报告。
10.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全区国家安全工作情报信息和国家安全形势,及时提供辅助决策信息。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11.负责指导全区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办公室业务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委办公室:行政编制27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保密委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有:督查一科、督查二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综合科、信息科、法规科、调研科、档案科、会议联络科、国家安全科、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挂区档案局牌子。
区委改革办:行政编制9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有:改革一科、改革二科。
档案馆:2019年机构改革后,按照“局、馆分离”的原则,区档案馆作为渝中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参公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8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1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8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5.9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2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8.5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4.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9.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84万元,比2024年增加1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24万元,比2024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供养人数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含档案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6.6万元,比2024年减少290.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市委巡视,减少此类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全区性会议活动、档案工作、数字重庆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行计划;公务接待费25.2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8万元,比2024年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外出调研、实地督查计划增加,车辆使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0.17万元,比上年增加104.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日常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8.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馨 联系方式:023-637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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