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7年度渝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布如下:
经汇总,2017年度渝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三公”经费4,333.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83.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8.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7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6.60万元)。
2017年度渝中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3个,因公出国(境)34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6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94辆;国内公务接待1599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6718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比较,2017年度渝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276.52万元,下降22.75%,主要原因是为渝中区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三个单位上划到市级,减少三公经费34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87万元。剔除此因素,2017年度渝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933.78万元,下降16.64%。
(若需了解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可到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