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1、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和统筹运行维护;承担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核、评估和监督。2、统筹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的整体安全设计、建设和管理。3、负责全区网络办公平台的整体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4、承办区政府公众网站整体设计、建设和日常营运,负责区内公众网站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管和绩效评估。5、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和公开信箱办理工作。6、承办全区基础信息(数据)整合工作,统筹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应用督促工作。7、负责党政信息化的综合推进、考核评价和培训指导等工作。8、完成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综合协调部、基础保障部、数据统筹部、电子政务部、信息公开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9年暂无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374.83万元,支出总计2,374.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62万元、增长83.21%,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31万元,增长83.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87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6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95万元,增长83.26%,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49.15万元,占6.30%;项目支出2,219.05万元,占93.7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67.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区光纤租用费付费滞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4.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8.62万元,增长83.21%。主要原因是增加建设项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31万元,增长83.42%。主要原因是增加建设项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56万元,增长77.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95万元,增长83.26%。主要原因是增加建设项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89万元,增长77.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67.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区光纤租用费付费滞后。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44万元,占45.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37万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是综合大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未更换、智慧社区维护费付费滞后。
(2)公共安全支出1,101.92万元,占46.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6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缴纳社会保险,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7.70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大额医保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163.48万元,占6.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渝中区应用整合基层数据库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9.10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缴纳住房保障金,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27.12%,主要原因是健康修养费、考核等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万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97.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外区到我单位考察学习政务资源数据库、智慧城市建设,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97.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8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购买会议用品。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人员参加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8个,涉及资金1200.1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二十一)特别业务: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二十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3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