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助手,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二是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年联合会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工作。三是参与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规定的制定,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协调和指导。四是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协助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五是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和培养团干部。六是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培养、选拔、表彰和推荐优秀青年。七是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八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负责与区域外青年组织和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做好我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九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渝中区委内设办公室、青工部和学少部等3个职能部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1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渝中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17.45万元,支出总计817.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24万元、下降29.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24万元,下降29.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45万元,占100.00%。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24万元,下降29.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199.93万元,占24.46%;项目支出617.52万元,占75.5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7.4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5.24万元,下降29.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8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经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青少年活动场所公益性活动补助资金、城市学校少年宫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32万元,增长59.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年中追加了“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经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青少年活动场所公益性活动补助资金、城市学校少年宫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8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经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青少年活动场所公益性活动补助资金、城市学校少年宫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32万元,增长59.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经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青少年活动场所公益性活动补助资金、城市学校少年宫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91万元,占8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11万元,增长39.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城市学校少年宫经费、群团事业发展资金、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106.66万元,占1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73万元,占2.44%,与年初预算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占1.11%,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1.88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根据社保局要求下调社保缴费比例,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增加渝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12万元,下降81.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彩票公益金收入。本年支出9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12万元,下降81.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微型少年宫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彩票公益金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93.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等按照标准严格有效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7.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等来渝中调研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93.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等按照标准严格有效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7.2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公务接待等按照标准严格有效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4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增加渝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用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承办全市2019“智博杯”青年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创业大赛。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8万元,增长454.00%,主要原因是组织开展中山大学团队干部培训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6个,涉及资金272.12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8.72万元。
(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市学校少年宫项目财政重点评价得分为97.5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覆盖服务人次7500余人;二是累计服务时长每周达到7小时;三是教师队伍数量112人;四是建成社团数量不少于783个;五是各级媒体报道70余篇次,项目校内知名度达到93%,参与青少年满意度和家长认可度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推开不够,主要集中在4所学校,对一些进城务工子女比较集中的学校覆盖较少;二是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学校的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面向全区小学以项目申报的方式推动项目实施,扩大项目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资金分配过程中,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科普活动: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32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