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掌握和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重庆市渝中区法学会。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政法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国家安全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科七个科室。代管重庆市渝中区法学会。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国安办)设在区委政法委,接受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国安委)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国安委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区委国安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国家安全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107.57万元,支出总计2,107.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77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03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5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10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59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经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2万元,占23.1%;项目支出1,620.95万元,占7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合理安排上年度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7.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4.77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9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0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追加教育整顿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追加教育整顿项目经费支出和新增人员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细致编制预算,收支相抵,本年度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39万元,占9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8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追加教育整顿项目经费和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36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04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7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2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费、印刷费、会议费、车辆管理维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经费1000万元。本年支出1,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社会治理中心专项经费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2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教育整顿期间,机要文件交换增加,公务用车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因公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2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教育整顿期间,机要文件交换增加,公务用车增多。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6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新增区法学会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和基层治理群防队员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2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2097.5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绩效自评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目标计划,按照资金使用规范使用,根据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全部完成。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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