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非公领域党建工作;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统筹;负责统筹全区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群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服务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考核科、组织科、非公党建科等11个科室,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渝中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渝中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28.18万元,支出总计1628.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77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2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0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4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2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其中:基本支出827.88万元,占50.8%;项目支出800.3万元,占4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经费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8.1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77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0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3.7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预算中的“基层党建”等项目支出经费大部分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在年中进行了追减,街道等党(工)委对应进行了追加,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等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项目新增场馆数字化建设打造相关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0.99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预算中的“基层党建”等项目支出经费大部分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在年中进行了追减,街道等党(工)委对应进行了追加,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等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经费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5.3万元,占8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1.71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预算中的“基层党建”等项目支出经费大部分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在年中进行了追减,街道等党(工)委对应进行了追加,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等工作。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23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对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人员社保费用进行清算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31.0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造成医保单位缴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4.56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津补贴增长,造成本年缴纳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6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对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人员社保费用进行清算补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用经费使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2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车1辆,2023年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车1辆,2023年未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充电、维修、保养和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2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购置新能源公务车,油费和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来我区考察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金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8万元,增长52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接待次数低于常年,2023年公务接待次数逐渐回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2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万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会议增加,导致会议场租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2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各项干部培训、人才研修工作恢复正常。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成立专班开展全区主题教育活动,相关办公及印刷费、会议费和设备购置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 %。主要用于采购主题教育专班工作使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1项,涉及资金800.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二十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七)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八)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雨联系电话:023-637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