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半年扩大会议以及其它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2.组织起草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意见、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并负责人大内部刊物(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会刊)的编印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3.汇总整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向常委会报告。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5.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统筹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6.负责纸质、电子公文的登记、收发、传递、清退、保密、归档工作和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7.负责对全区人大新闻宣传的指导、报刊订阅及电子、纸质资料的收集、借阅、保管工作。8.负责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与维护工作。9.负责公民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10.负责安排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外地城区人大常委会的考察学习与交流活动。1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工作。12.统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后勤、联络和对外接待工作。13.负责会同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工会,组织区人大常委会机会的业务学习和活动。1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15.负责联系对口单位的工作。16.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有关部门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区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等实施监督工作事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17.负责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整理上报修改的建议意见。1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19.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各代表组集体建议的追踪督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共3个委室, 11个派出机构即街道工作委员会,以及2个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宣传信息中心和预算审查服务中心。另有由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和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共5个专门委员会,各下设1个专委会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18.13万元,支出总计2518.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1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3名人员退休一次性补助,3名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增加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专项(选举第六届市人大代表)、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专项、人大业务系统运维项目、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1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82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年中人代会、人大业务系统运维、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8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1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4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增人增资等基本支出,增加年中人代会、人大业务系统运维、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35.48万元,占72.9%;项目支出682.65万元,占27.1%。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18.1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0.1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增加本单位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年中人代会、人大业务系统运维、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基层党建等相关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82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等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年中人代会、人大业务系统运维、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项目经费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增人增资、年中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等相关经费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4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等基本支出,增加年中人代会、人大业务系统运维、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5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财政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增人增资、年中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等相关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费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2.63万元,占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年中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7.56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58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财政追加退休人员补助、抚恤金、丧葬费等一次性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67.3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卫健委划拨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80.59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相应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5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新招录人员费用、一次性退休补助、死亡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9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2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经费统计口径较上年有所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更换新能源车辆后维修费和保险费等相应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79万元,增长39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更新区人大常委会公务车2辆(车型为国产新能源轿车),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同时本年度各省市人大来访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35.96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区人大常委会公务车2辆(车型为国产新能源轿车),作为应急保障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按新能源轿车价格据实支出35.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本年度新增,上年度未安排公车购置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3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现有5辆公务车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8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更换2辆新能源车辆后维修费和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相应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全年因实际工作需要用车频率较2022年增多,同时现有的3辆公务用车车辆老旧,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5.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0万元,增长9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外来访考察批次、人次较上年明显增加,由于实际工作需要,接待费用较2022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620余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3批次,620余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25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3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区工作安排,增加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专项(选举第六届市人大代表)、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专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1万元,增长49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全区工作安排,开展2次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骨干市外培训,上年度未安排市外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82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车购置经费增加、经费统计口径较上年有所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682.6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人大会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二十二)代表工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
(二十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六)死亡抚恤(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一)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38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