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2.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3.负责调查和研究全区职工的状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协助区属各党工委、党委管理下级工会干部;
4.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协助和督促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保障职工劳动生产安全、福利待遇;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协助区委、区政府实施“再就业”工作;
5.负责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的制定;
6.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7.负责开展职工再教育,组织开展职工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8.负责指导全区工会组织的建立,研究和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全区工会会费的收交、管理及其使用的审查、审计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总工会内设3个科室:综合部、服务发展部、基层工作部,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71.87万元,支出总计371.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8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其中:基本支出333.36万元,占89.64%;项目支出38.51万元,占10.36%。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8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长3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增人增资71.3万元,区财政局拨2024年金秋助学金14.7万元,依据文件渝中区解困办〔2021〕4号文件;区直机关拨党建经费0.19万元,拨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经费2.5万元,区政协拨政协基层组织活动经费1万元,人生关怀工作经费0.01万元,同时追减离休干部离休费和活动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同时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长3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增人增资71.3万元,区财政局拨2024年金秋助学金14.7万元,依据文件渝中区解困办〔2021〕4号文件;区直机关拨党建经费0.19万元,拨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经费2.5万元,区政协拨政协基层组织活动经费1万元,人生关怀工作经费0.01万元,同时追减离休干部离休费和活动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18万元,占6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6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3万元,占2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金秋助学14.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占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5.7万元,占6.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万元,增加51.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4万元,减少13.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渝中区总工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公用经费4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日常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预算内开支。较上年支出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来我区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预算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工作需要,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故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08.69%,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实际需要,线下培训增加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6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日常办公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会资产为工会经费购置,纳入工会系统管理,故我会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8.51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会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1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金秋助学资助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4.7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我会对“残疾人教育和就业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我会对“工会事务”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我会对“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我会对“政协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我会对“人生关怀-节日关怀”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0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