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1XN/2021-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22 主题分类 收费;财政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财库〔2021〕3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1XN/2021-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收费;财政
成文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22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财库〔2021〕3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中区发改委关于转发《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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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改委联合公布的《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转发并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止20201231日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20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公布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企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若遇乱收费,公众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附件:1.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中区发改委

2021119日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1

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外交部门








1

认证费(含加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
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
领事认证加急费: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每份(证)可另加收50元加急费。



2

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

详见计价格〔1999466号文件(点击打开

详见价费字〔1992198号文件(点击打开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

教育部门








3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渝府发〔201259号,渝价〔2009456号,渝价〔201230

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
一级幼儿园:600/·
2.
二级幼儿园:500/·
3.
三级幼儿园:400/·
4.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200/·备注: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
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
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4

义务教育住宿费、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渝办发〔2006197

1.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普通宿舍(初中)每生每期40元,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200
2.
普通高中学费:3001200/·
3.
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项目学费:1000020000/·
4.
普通高中住宿费:城市或城镇高中每生每期6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
5.
普通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二级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级每生每期不超过200



5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

1.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每生每期不超过4000
2.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宿舍:每生每期200
3.
技工学校住宿费:每生每期150-250
4.
学生公寓: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



6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渝价〔1999334号, 渝价〔2000506号,渝办发〔2005110号,渝办〔200726号,渝价〔2007398

1.研究生学费:600015000/·
2.
本、专科生学费:一般专业20005500/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
3.
高等职业教育学费:一般专业4000-5000/.,艺术类不超过10000/.
4.
成人教育本、专科学费:按普通高校各相应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60-80%收取
5.
应用技术本科生学费:理工科每生每年9000元以内;文科类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
6.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学生学费: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成人学历教育班每生每学年20000元;培训、进修班每生每学年25000元。专科、研究生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
7.
普通宿舍住宿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5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元。
8.
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研究生学生公寓2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800元,1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元。



7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

1.理、工、医、外语类专业本科课程每学分8010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2.
文、法、财经类专业本科课程第学分6085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3.
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开放教育每学分180—21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公安部门








8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





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

1500/




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

1.每证300元。
2.
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证。




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

100/




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

50/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改价格〔20201516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证。




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

1.每证15元。
2.
多次出入境每证80元。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171186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元。
2.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40元。
3.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

1.电子通行证每证200元。
2.
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元。




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

每证8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15元。
2.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发改价格〔20201516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缴入地方国库

《户口登记条例》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渝价[2001]272





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簿外壳工本费:每本6元。
2.
户口页(非农业人口):每页0.5元;户口页(农业人口):每页0.2元。




户口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迁移证件费(准迁、迁移证):每证4元。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2.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





        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
        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
        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
        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

        每本10元。



        9

        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10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

        1.占用非基本农田:一类区20—30/二类区15-25/三类区10—20/
        2.
        占用基本农田:按占用非基本农田收费标准上浮50%—100具体标准由区/(市)物价局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11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

        渝价〔2001346号文件



        12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6242

        1.80/件(住宅类)
        2.550/
        件(非住宅类)
        3.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3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渝发改规范〔20213

        详见《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点击打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4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渝价〔2009455

        1.居民:1/立方米
        2.
        非居民:1.3/立方米

        城管部门








        15

        垃圾处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渝价〔2011315

        详见渝价〔2011315号文件(点击打开



        16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

        1.占用城市道路(不含摊区、摊点),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非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主干道及非主干道的划分,以市政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2.
        占用挖掘修复费:详见
        渝价〔2009442号文件(点击打开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17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渝价〔201866

        详见发改价格〔2018601号文件(点击打开详见渝价〔201866号文件(点击打开



        18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缴入中央国库

        《电信条例》,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渝价〔201779

        详见发改价格〔20171186号文件(点击打开详见渝价〔201779号文件(点击打开

        水利部门








        19

        水资源费(含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渝价〔2006136号,渝价〔2006365号,渝价〔2013394号,渝价〔20155

        1.一般取水:地表水,0.12/m3(永川、铜粱、潼南、大足、璧山、荣昌、双桥、梁平、垫江),其他区县0.12/m3;地下水,每立方米0.25元永川、铜粱、潼南、大足、璧山、荣昌、双桥、梁平、垫江),其他区县0.20/m3.
        2.
        发电取水: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按实际发电量计征,其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005元;火力发电闭式循环取水按取水量计征,其征收标准按一般取水中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执行。



        20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渝价〔201781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4元。

              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标准执行。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每平方米每年1.4元;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3元。

                  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和采石及烧制砖、瓦、瓷(陶)、石灰,每立方米0.54.排放废弃土、石、渣,每立方米0.5

                    农业农村 部门








                    21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渝价〔2001184

                    1.不使用渔船捕捞100元/年
                    2.
                    非机动捕捞渔船150元/年
                    3.
                    机动捕捞渔船 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10元/马力·年收取。 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
                    网箱、流水养殖2元/平方米·
                    5.
                    池塘养殖(6亩以上) 5元/亩·
                    6.
                    其他养殖100亩以下1元/亩·
                    7.101
                    亩~10000.5元/亩·年 不得低于100
                    8.1001
                    亩~50000.4元/亩·年 不得低于500
                    9.5001
                    亩以上0.3元/亩·年 不得低于2000(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
                    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
                    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

                    卫生健康 部门








                    22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07138号,渝价〔2018174

                    20/剂次



                    23

                    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393

                    市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4000/每案例区县(自治县)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2500/每案例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7690

                    3500/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

                    5000/



                    24

                    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一

                    人防部门








                    25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0230

                    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一类区域: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鸳鸯街道、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悦来街道、礼嘉镇、玉峰山镇;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鱼洞街道、一品街道、惠民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北碚区:东阳街道、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街道、北温泉街道、歇马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蔡家岗镇。二类区域: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除列入一类区域的城镇;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的城镇。三类区域:除列入一、二类区域的其他设防区县(自治县)的城镇。一、二、三类区域内的农村农民自建房不在收费的范围。

                    十二

                    法 院








                    26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渝价〔2007413

                    1.非财产案件中的离婚案件,每件240元。
                    2.
                    非财产案件中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400元。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80元。
                    4.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
                    5.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十三

                    市场监管 部门








                    27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渝价〔2009243号,渝价〔2009472号,渝价〔2015319

                    气瓶电子标签每枚15元,其它收费详见渝价〔2009243号文件(点击打开、渝价〔2015319号文件(点击打开

                    十四

                    药品监管 部门








                    28

                    药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食药监公告202075号,渝价函〔2016157

                    药品注册人日费用标准每人每天2000元。




                    1)补充申请注册费







                    2)再注册费







                    3)加急费






                    29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5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渝价函〔2016157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人日费用标准每人每天1900元。




                    1)首次注册费







                    2)变更注册费







                    3)延续注册费







                    4)加急费




                    十五

                    人社部门








                    30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库

                    渝财预外字〔1999243号,渝财综〔201876号,渝价〔2015123





                    1)初级职务评审



                    初级:120/




                    2)中级职务评审



                    中级:240/




                    3)高级职务评审



                    高级:420/



                    31

                    技工学校收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综合处字〔200166号,渝价〔2006251号,渝价〔2014265





                    1)学费



                    1.一般技校中级技工每生每期1100
                    2.
                    国家级、市级重点技校中级技工每生每期收费标准在一般技校的基础上上浮10%15%
                    3.
                    高级技校高级技工每生每期1500
                    4.
                    技师学院技师班学费每生每期2100




                    2)住宿费



                    1.普通宿舍:每生每期150250
                    2.
                    学生公寓: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



                    32

                    劳动能力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综合处字〔200166号,渝价〔2012382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等级鉴定费



                    初次鉴定费400/案例,委托鉴定费400/例,再次鉴定费750/案例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费






                    3)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400/人次

                    十六

                    财政部门








                    33

                    收费票据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渝财预〔200312号,渝发改收费函〔2020491

                    详见渝发改收费函〔2020491号文件(点击打开

                    十七

                    相关部门








                    34

                    培训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规〔200047号,渝财综字〔200068号,财综〔201720号,渝财综〔201724

                    渝价〔2000384号文件。



                    35

                    IC卡(磁卡)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渝财综〔2004226号,渝财综〔2010222号,渝价〔201098号,渝价〔2008313号,渝价〔2013277号,渝财综〔202058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5元;重庆市交通信息卡(电子牌)损毁换领工本费:35/



                    36

                    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见《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详见附录

                    附件1附录-考试考务费

                    附件1附录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一)人社部门

                    1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渝价函〔2006343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每人每科10


                    2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财税〔20188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4号,渝价〔2002236

                    1.考试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专业题每人每科120
                    2.
                    报名费每人10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5号,渝价函〔20069

                    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4

                    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财税〔2020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6号,渝价函〔2006344号,渝财综〔201897号,渝价函〔2005168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每人每科4


                    5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含中药师)

                    财税〔201569号,财税〔2020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7号,渝价函〔2006344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每人每科8


                    6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8号,渝价函〔2006344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每人每科7


                    7

                    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958号,渝价函〔2006344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每人每科7


                    8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渝价〔2004715

                    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9

                    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958号,渝价函〔2007312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
                    2.
                    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


                    10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