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助学金申报指南

来源:渝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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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

在渝中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档3000//年、二档1500//年两个档次。

三、申报条件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脱贫农户(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可申请一档助学金;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二档助学金。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30日内,学生向学校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由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学校审核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资助中心复核通过后报区教委拨付补助资金到校,学校通过一卡通系统分学期发放。

五、申请材料

《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渝中区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各普通高中学校电话(见附表)

受理单位:渝中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渝中区普通高中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重庆市求精中学校

63619709

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

86119807

重庆第三十中学校

63850121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63004659

重庆市第六十六中学校

68808830

重庆复旦中学

60334006

重庆市启聪学校

6384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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