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
二、培训类型、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简称六类人员)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去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人员等)。
补贴标准:
1.根据技能复杂程度和就业市场急需紧缺需求,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分为A类(非常紧缺)、B类(紧缺)、C类(一般)三类。
2. B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培训合格证书800元,17元/课时;专项能力证书900元,19元/课时;初级工1000元,21元/课时;中级工1500元,23元/课时;高级工2000元,25元/课时;技师2500元,30元/课时;高级技师3000元,40元/课时。
3.培训后取得A类、C类相关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较B类分别上浮、下浮30%,课时费标准较B类分别上浮、下浮15%。
4. 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A类职业(工种),设立为A+培训项目,培训补贴标准上限和课时费标准分别较B类上浮60%、30%。
5.(结合各区县实际可补可不补)对于劳务品牌和培训品牌的培训项目,培训补贴标准上限可另行上浮30%,对于市级及以上的职业训练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办学评估优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课时费标准可另行分别上浮10%(其中,国家级公共实训中心的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课时费标准分别上浮20%)。
6.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按补贴标准11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90%补贴,参训时已就业的,按补贴标准100%补贴,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学员个人或培训机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简称GYB)培训
培训对象:六类人员。
补贴标准:GYB培训24课时,补贴标准400元/人。
2.创办你的企业(简称SYB)培训
培训对象:六类人员和创业1年内的社会劳动者。
补贴标准:SYB培训80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其中,已参加GYB培训或已创业的,可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100元/人)。
3.改善你的企业(简称IYB)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为创业1年以上的社会劳动者。
补贴标准:IYB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
4.网络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六类人员和已创业的社会劳动者。
补贴标准:网络创业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300元/人。
三、简要流程
培训机构到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交培训开班申请,培训结业后凭相关资料申请培训补贴。
四、咨询电话
023-63557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