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报指南

来源: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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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

六类人员包括: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1日至1231日)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去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人员等)

三、补贴标准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50/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初级工(五级)200/人、中级工(四级)250/人、高级工(三级)300/人、技师(二级)400/人、高级技师(一级)500/人。其中,纳入A类、A+类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

四、简要流程

符合条件的六类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1.线上申请。申请人进入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渝快办”APP 并登录(未注册用户先注册并实名认证),搜索渝悦就业点击进入。在服务页面中找到培训板块,点击评价补贴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提交补贴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本 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到渝中区社会保障大厅负29号窗口,填写《重庆市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请表》进行申请。

五、咨询电话

023-6355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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