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鹏、唐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现针对您提出的“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给予提高,及时为社区工作者购买公积金,缴纳社保等相关待遇”建议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情况
近年来,我局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补贴及五险一金问题,多次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进行商讨研究,并积极争取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公积金。2019年,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渝中组〔2019〕130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经济政治待遇。目前,我区虽未给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公积金,但总的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制约因素
目前,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虽我局积极与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商讨,但暂时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如下:
(一)财力吃紧。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总量较大,全区79个社区、1个工作站共有136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每个社区达到17名(服务居民量为250-300户/人),较主城其它区每个社区7-9名社区工作者(服务居民量为400-500户/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数配置多50%,工作量相对较小(如大渡口区有110多个村、社区,其(村)社区工作者总量仅有700多名)。区财政2020年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补贴预算达8千余万元,且每年递增三百万元左右(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规定逐年增长)。去年社区工作者冲锋在疫情前线,我局拟定并推动出台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文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争取到疫情工作补助2000多万元。受疫情影响,今年区财力更为吃紧,暂无条件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公积金。
(二)政策文件方面。中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公积金。目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暂未将住房公积金纳入保障项目。
(三)涉及面广。除专职社区工作者外,我区还涉及区内各机关聘用人员、巡防队员、公安协管员(此几类人员总数约为900余人)等,目前均未缴纳公积金。如专职社区工作者要缴纳公积金,也要考虑区内其他人员公积金缴纳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基础待遇。经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我局印发了《渝中区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补贴调整方案》,总体上按照每名社区工作者每月增加约500元的标准对社区工作者补贴进行调整,从5月1日起执行。
(二)进一步畅通晋升通道。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渝中区社区和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文件的同时,每年加大力度定向在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2019年,区委组织部试行定向从社区工作者招录3名事业编, 2020年,开展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3名事业编,共计有44名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报考。
(三)积极争取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结合我区实际和调研周边区县情况,在区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稳妥推进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
此复函已经我局张道建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