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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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庞晓红代表:

渝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局普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与党中央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全民普法的工作要求高度契合,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做好新常态下《民法典》宣传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确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民法典》202111日起施行。我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全国普法办部署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法律八进为载体,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积极组织干部讲民法典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活动10余场次;开设渝中法治微课堂栏目,邀请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主讲嘉宾,录播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获川渝民法典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三等奖;利用好渝中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学法律抢红包——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累计吸引约5万余人次参与;持续发布《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系列动漫、律师解读《民法典》系列内容15期、各地《民法典》典型案例8个,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虽然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的确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民法典》宣传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工)委、党组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把民法典学习教育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行动组织法律宣讲队伍到社区宣讲《民法典》,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依托渝中普法微信公众号,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等掌上普法活动;制作民法典动漫公益广告、录制《渝中法治微课堂》节目;利用渝中电视台新闻滚动字幕向居民普及《民法典》知识;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将《民法典》宣传视频、电子法条、典型案例等嵌入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机器人、普法一体机,推动普法元素抬头可见、触手可及。拓宽街道、社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如上清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室、李子坝观景平台法治微景观、天灯堡社区的幸福家园文化长廊、重庆村社区的人口文化浮雕墙等,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学法、休闲场所。充分利用79个社区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民法典相关内容,特别是针对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尽量多用漫画等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宣传,全面普及《民法典》知识。

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教育。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法治课程和法治课时制度坚持法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结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开展民法典法治教育讲座;开展莎姐进校园模拟法庭中学生法治辩论赛等各类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民法典》;通过举办家长讲法治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等活动,促进家校联合,发动家长带动孩子一起学习《民法典》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注与支持,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后续工作情况我们将适时向您反馈。此复函已经阳玮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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