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升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渝中医保〔2020〕17号
区府办:
《关于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中,高品质生活方面关于提升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儿童参保现状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精神,我市儿童可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截至2020年3月底,我区儿童参保人数4.36万人。
目前,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551.45万人,其中14岁以下儿童426.90万人,占比16.73%;我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3.84万人,其中14岁以下儿童4.36万人,占比31.50%,儿童参保人数占比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根据统计局数据,全市14岁以下儿童人口528.01万人,儿童参保率80.85%;我区儿童人口7.30万人,儿童参保率59.73%,低于全市儿童参保率。
二、儿童参保率偏低的原因分析
(一)统计口径不全
一是人户分离原因,由于我区近年城市升级,朝天门、大石化等片区拆迁较多,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部分搬迁到外区的家庭虽户籍保留在渝中区,但参保时就近在居住地所在区参保。二是外区就读原因,按照全市居民医保参保政策规定,学生参保是由其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我区部分学生特别是初中生,可能选择教育资源更好的外区学校就读,随学校在外区参保。这部分我区户籍儿童在外区参保数据未纳入统计,一定程度上影响儿童参保率计算和准确性。
(二)参保意识不强
目前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原则,缺乏强制性。由于我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儿童健康状态整体保持良好,部分家长为孩子参保的意识不强。
(三)商业保险的冲击
我区商业保险发展较为成熟,在各学校布局较早,折扣返点形式灵活,部分家长习惯选择参加商业保险,不愿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四)待遇政策缺乏吸引力
根据现行居民医保政策,参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特病门诊和住院报销。儿童就医由于其特殊性,除重大病外,大多以门诊为主。对于没有住院就医需求的儿童,普通门诊每年50元定额和200元的报销限额缺乏吸引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已结束,在今年9月即将启动的2021年集中参保工作中,我局将协同区教委、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宣传动员,力争推动我区儿童参保工作,有效提高儿童参保率。
(一)及时部署参保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部署全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特别是抓住9月份新学年开学时机,打好提前量,启动学生参保相关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学龄前儿童、学生不同参保人群,协同区教委、区妇联、各街道、辖区学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儿童参加居民医保政策,把政策讲透、把流程讲明,重点宣传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待遇享受、办理流程等内容,调动广大儿童家长的参保积极性。
(三)积极动员新生儿参保
联系区内有妇产科、儿科的医院,请医院配合,对到医院产前检查和生育的新生儿家长进行宣传动员,针对新生儿参保做到早动员、早参保。
(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加强同区税务局、区教委、各街道和学校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对儿童参保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对儿童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加强信息互通,上下联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我区儿童参保工作。
联系电话:63555719
联系人:李堃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