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经信函〔2022〕33号
王万兵代表: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增设充电桩解决电瓶车充电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将充电桩的安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并明确职责的建议。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9—2022年)的通知》(渝中府办〔2019〕31号)文件要求,目前全区已明确各相关部门、街道职能职责,规划全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同时,结合目前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委积极与区住建委等部门联系,要求在老旧小区评审方案中将充电设施配建纳入改造内容中,并要求物业积极配合业主、施工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集中统一充电。同时,我委将积极督促市区供电公司,在符合改造条件老旧小区中,满足充足的电力负荷,配合完成充电设施安装。
二、关于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用电安全意识的建议。为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我委积极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并制定了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方案,组织街道充分利用召开居民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利用社区宣传栏和小区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如在大坪街道开展“安全用电用气进万家”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用电用气告知书、法规制度、安全须知等宣传单等,并组织供电企业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系列现场活动,以“座谈+实训”方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培训,普及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关于整治物业小区“飞线充电”等现象的建议。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消防等单位,按照《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规对“飞线充电”等现象进行整治,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同消防、住建、街道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消防支队,按照《消防法》等法规,整治“飞线充电”等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危害,提供防范意识。三是加大充电桩建设,规范统一充电行为,营造安全用电氛围。
此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