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云代表:
您提出的《优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目前社保交款模式与现行预算资金支付要求不匹配”一问题,经与区税务局、区社保局沟通核实后了解到,各单位于每年5、6月向区社保局报送上一年度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等数据,区社保局按照相应缴费比例计算职工月缴费金额,并每月按时将各单位相关缴款信息传输给区税务局,各单位通过区税务局的征管系统(“金税三期”系统)打印出缴费明细。缴费明细标明了险种、单位缴费总额、个人缴费总额、征收项目、征收品目,但无法按人员身份(行政、参公、事业)进行分类显示。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区社保部门按社保险种、人员类别(行政、参公、事业编制)、征缴主体(单位、个人)分别出具社保缴款凭证”的建议,可通过到区社保局查询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明细,自行进行分类实现。
二、针对“资金来源的不同加之社保缴款需按票据总金额一笔支付的原因,造成资金额度不足的状况,继而发生的资金垫款行为,不断降低了财务处理的准确度”一问题,经与市财政局、一体化系统运维软件公司沟通并向部分区属单位财务核实后了解到,该问题已妥善解决。由于一体化系统上线之初运行不够平稳、与银行接口不够完善稳定等原因,在支付阶段曾短期存在上述问题。经我局向市财政局、软件公司、各代理银行反馈并提出优化建议后,系统及时进行了调整完善,目前社保缴款已经可以实现多笔支付,不再需要按照缴款凭据总金额一笔支付。
三、针对“专项经费下达时效性偏低,极易形成资金垫款”的问题,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局已与全区各部门积极对接,尽量采取“年初预下达、年中调整、年末清算”的模式安排资金,如垃圾分类经费、科普经费、文化站经费等部分项目资金已于年初全额下达。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区内各部门沟通合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对于街道反馈较为集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如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资金等专项经费,将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确保预算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此复函已经杜伶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彭琴;联系电话:023-6380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