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DH27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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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医学院路小区山下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建议》(DH272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石油路街道办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概况

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油烟防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按照《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项目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医学院路小区山下餐饮单位共计19家,18家属于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其中1家持证经营无油烟的餐饮项目。经过研判问题根源、制定整治措施、开展整治行动,通过前期对房屋业主、经营户进行了集中约谈,七轮联合执法,已基本清理关停了该区域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的情况。对重点区域餐饮门店开展排查,按照无证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安装低效或无效油烟治理设施、占道露天经营排放油烟、餐馆烟道清洗不到位问题由属地街道分类建立台账。督促经营者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90%以上油烟经烟罩收集后集中排放无散排、直排现象。油烟超标排放的餐饮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市场监管局严格餐饮业态准入将该区域在市场主体登记系统中设置餐饮禁业警示,不再核发涉及餐饮服务的经营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该区域新办餐饮市场主体。

(二)联合区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该区域餐饮业态的监督检查,杜绝无证无照开展餐饮经营、餐饮油烟经营行为的反弹。

(三)持续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公安分局等部门和石油路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整治非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刘晓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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